66、项目名称: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的
依 据: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种 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幅度:责令收回畜禽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定点屠宰厂(场)处以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下罚款。
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无
承办处(科)室:商业局
办事表格与流程图: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的——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责令收回畜禽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定点屠宰厂(场)处以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下罚款——(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执行
67、项目名称: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的
依 据: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种 类:罚款
处罚幅度:责令限期处理,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无
承办处(科)室:商业局
办事表格与流程图:立案、调查——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四章第24条——[简易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3-35条);一般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6-41条);听证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42-43条)——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44-45条
68、项目名称: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对畜禽、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
依 据: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种 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幅度:责令停止屠宰活动,没收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畜禽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定点屠宰厂(场)资格。
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无
承办处(科)室:商业局
办事表格与流程图: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对畜禽、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停止屠宰活动没收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畜禽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定点屠宰厂(场)资格——(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执行
69、项目名称: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对畜禽产品未经检验加盖合格验讫印章或者经检验将合格产品按照不合格产品处理,给消费者或者货主造成损失的
依 据: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种 类:罚款
处罚幅度: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定点屠宰厂(场)资格。
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无
承办处(科)室:商业局
办事表格与流程图: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对畜禽产品未经检验加盖合格验讫印章或者经检验将合格产品按
照不合格产品处理,给消费者或者货主造成损失的——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定点屠宰厂(场)资格。——(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执行
70、项目名称: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违反屠宰操作规程的
依 据: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种 类:罚款
处罚幅度: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无
承办处(科)室:商业局
办事表格与流程图: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违反屠宰操作规程的——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执行
71、项目名称: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条件经检查不合格的
依 据: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种 类: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
处罚幅度:责令停止屠宰活动,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取消定点屠宰厂(场)资格。
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无
承办处(科)室:商业局
办事表格与流程图: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条件经检查不合格的——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责令停止屠宰活动,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取消定点屠宰厂(场)资格——(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执行
72、项目名称:未经定点、擅自屠宰畜禽的
依 据: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种 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幅度:予以取缔,没收其屠宰工具、非法屠宰的畜禽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无
承办处(科)室:商业局
办事表格与流程图:未经定点、擅自屠宰畜禽的——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予以取缔,没收其屠宰工具、非法屠宰的畜禽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执行
73、项目名称: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普通汽油的特殊使用单位有违反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行为的
依 据:黑龙江省调配和销售车用乙醇汽油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种 类:罚款
处罚幅度:责令停止销售,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无
承办处(科)室:供应科
办事表格与流程图:立 案(受理举报或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调 查(1、不少于两人参加2、对案件勘验笔录3、对当事人讯问笔录)——审 查(调查结束后,制作违法单位违法行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局长审批 。)——处理(局长审批有关材料后,做出处理决定。)——送 达(作出处罚决定后,将违法行为处罚通知书交付违法单位、七日内送达。)结 果(填写行政处罚结案报告、将执法文书装卷归档。)
74、项目名称:销售企业有违反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
依 据:黑龙江省调配和销售车用乙醇汽油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
种 类:罚款
处罚幅度: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无
承办处(科)室:供应科
办事表格与流程图:立 案(受理举报或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调 查(1、不少于两人参加2、对案件勘验笔录3、对当事人讯问笔录)——审 查(调查结束后,制作违法单位违法行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局长审批 。)——处理(局长审批有关材料后,做出处理决定。)——送 达(作出处罚决定后,将违法行为处罚通知书交付违法单位、七日内送达。)结 果(填写行政处罚结案报告、将执法文书装卷归档。)
75、项目名称:违反《黑龙江省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的
依 据:《黑龙江省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一)未经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审查批准,或伪造煤炭经营资格证,或以买、借、租等任何形式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煤炭经营活动的;(二)未取得煤炭经营许可证擅自销售自行生产的煤炭产品的,(三)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欺诈手段进行经营的,(四)经营无煤炭生产许可证或无煤炭经营资格证的企业的煤炭产品,或向无煤炭经营资格证的企业销售煤炭产品供其销售的
种 类: 罚款、没收违反所得、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业
处罚幅度:(一)由总局煤炭经营监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反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二)由总局煤炭经营监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反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三)由总局煤炭经营监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反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四)情节严重的,取消煤炭经营资格;由经营监管部门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最多不超过三万元)
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无
承办处(科)室:供应科
办事表格与流程图:煤炭用户违反《黑龙江省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业(罚款幅度: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违法所得)
76、项目名称:(一)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造林的;(二)发生森林病虫害没有及时除治或者除治不力,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的;(三)隐瞒、虚报或误报森林病虫害情况,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依 据:黑龙江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第十九条
种 类: 罚款
处罚幅度:责令限期除治、赔偿损失,可以并处1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对主管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无
承办处(科)室:营林处
办事表格与流程图:
77、项目名称:在作业站(点)周围五百米内兴建妨碍作业的建筑物,侵占作业场地和设施的
依 据:黑龙江省人工增雨防雹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种 类:罚款
处罚幅度:除责令拆除所建建筑物外,并处以1000元至2000元罚款。
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无
承办处(科)室:营林处
办事表格与流程图:
78、项目名称:(一)不遵守操作规程的;(二)使用不合格设备的; (三)未经批准空域擅自作业的; (四)损坏或丢失人工增雨防雹设备的; (五)擅离职守贻误作业时机的。
依 据:黑龙江省人工增雨防雹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种 类:罚款
处罚幅度:处以200元至1000元罚款,
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无
承办处(科)室:营林处
办事表格与流程图:
79、项目名称:违反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第三十条有关规定的
依 据: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第三十条:(一)安装防雷电装置不合格导致雷击安全事故的; (二)没有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范围从事防雷电装置设计、安装、检测的; (三)转让、伪造防雷电装置设计、安装、检测资质等级证书的; (四)出具虚假防雷电装置检测报告的。
种 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
处罚幅度: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的吊销资质等级证书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无
承办处(科)室:营林处
办事表格与流程图:
80、项目名称:未按规定安装、使用防雷电装置和产品或已安装防雷电装置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投入使用的
依 据: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种 类:罚款
处罚幅度: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应当安装、检测防雷电装置所需费用的一倍至二倍的罚款;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无
承办处(科)室:营林处
办事表格与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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