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两节”纪律 营造廉洁氛围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海林林业局
国庆、中秋“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四风”,倡导廉洁务实新风尚,海林局纪委通过强化宣传教育,严肃节日纪律,严格监督执纪,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扇”清风,烹制廉洁自律“组合套餐”,防止“节日病”的滋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海林局坚持教育在前,预防在先的原则,通过网络平台——海林局纪检监察APP手机终端平台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及各项纪律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正反两方面案例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发生在党员领导干部中的“四风”典型案例的推送,坚持做到警钟长鸣,切实增强党员党性意识、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打好宣传教育“组合拳”,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严肃节日纪律,强化拒腐防变意识。为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洁建设工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海林局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主体作用,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管理,从局党委领导走基层办公和下发文件通知入手,严格要求广大公职人员自觉落实廉洁自律精神,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总局有关项纪律规定,切莫触碰“八个严禁”的红线:严禁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出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 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组织公款旅游或用公款支付个人旅游费用,任何单位部门不得用公款组织到风景区旅游;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用公款支付私人宴请费用,各单位有公务活动,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允许超标准接待,一律实行工作餐;严禁提供或接受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组织参与隐秘聚会或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认真履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把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严格监督执纪,加大违规追责力度。节日期间,海林局纪委监察局通过开展专项举报、明察暗访及舆论监督等方式不断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类无视作风要求、无视纪律规矩等“节日腐败”行为。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通报一起,坚决制止、严肃查办。对节日期间履责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责任,通过其震慑作用倒逼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好“两节”。
海林林业局纪委:孙秀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