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中央第八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
查办案件卷宗的通知
牡丹江、松花江、合江林管局及所属各单位纪委,总局直属机关及各直属单位纪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按照总局纪委主要领导批示,请各林管局、林业局及所属各单位纪委,总局直属机关及各直属单位纪委将本单位自办的中央第八巡视组案件卷宗报送总局纪委案管室。具体要求如下:
1、各林管局、林业局及所属各单位纪委在上报前要对案件卷宗进行系统的自检自查,确保查办案件结果和案件卷宗的完整。
2、请各林管局、林业局及所属各单位纪委派专人(卷不离身)于2017年8月23日下班前(本周三),将自办中央第八巡视组案件卷宗报送总局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总局436办公室)。
3、卷宗报送案管室后要在总局纪委卷宗管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各单位自办案件卷宗情况可参见《中央第八巡视组交办案件卷宗登记表》进行对照。
联系人:王 宁 宋双
联系电话:0451-82805089 0451-82627805
电子邮箱:187025829@qq.com
附件:1、中央第八巡视组交办案件卷宗登记表
中共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8月21日